对此,国家室内环境与室内环保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主任宋广生也坦言,检测市场鱼龙混杂确实是目前空净行业面临的突出问题。而据了解,由于检测环节与利益挂钩,行业内已经形成了一条由厂商和非正规机构组成的检测黑色产业链。检测市场三大乱象检测单位不具备资质、测试过程及检测报告不规范等三大乱像助长了企业的虚假宣传。作为一个由恶劣天气迅速催熟的行业,空气净化器巨大的市场“钱景”让各类企业都红了眼。“做鼠标的、做碎纸机的,甚至做按摩椅的企业纷纷转战空净行业,投机型企业多,使得虚假宣传、虚假检测现象大行其道。”万家乐空气净化器事业部总经理刘诗锋说。
宋广生表示,消费者面对五花八门的检测报告确实很难抉择,但这只是表面现象。事实上,目前空气净化器检测市场的背后乱象主要存在于三个层面:首先是检测单位不具备资质。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检测机构必须获得GB/T18801-2008《空气净化器》国家标准的认证,拥有规范的检测环境——30立方米测试仓,并且对所有认证项目都有检测资质。而在采访中了解到,目前行业内存在大量的非正规机构,只要企业愿意,他们能够提供任何数据、出具任何形式的检测报告。其次是检测过程不规范。这种情况在无检测资质的机构中尤其突出。
例如企业希望送检的产品PM2.5去除率能达到99%。为了得到这一数据,某些检测机构会人为将检测时间从半小时延长到8个甚至24个小时。再次是出具的检测报告不规范。例如某些产品标注了CADR值(洁净空气量),但并没有标明是在多大面积、多长时间内测得的数值。由于消费者并不清楚CADR值是选购空净的核心指标,往往忽略了这一关键信息。与此同时,不规范的检测报告也助长了无良企业的滥用行为。“比如将甲醛去除率代替所有指标,夸大宣传;用某一型号的检测报告移花接木至所有产品中,无形中更增加了消费者的选择难度”,宋广生说。
非强制认证催生黑色产业链PM2.5去除率等性能认证并不在国家强制认证的产品名单之内,导致了很多投机型企业有机可乘。由于检测环节与利益挂钩,目前行业内已经形成了由厂商及非正规机构组成的检测黑色产业链。事实上,这个行业众所周知的利益链并不是短期内形成的。飞利浦空气净化器相关负责人表示,空气净化器属于新兴品类,目前国内没有针对空气净化器性能(如PM2.5的净化效果/甲醛净化效果/CADR数值/房间适用面积等)测试方法的国家强制性统一标准。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很多投机型企业有机可乘。
在采访中了解到,目前国内比较权威的、能够出具空净检测报告的机构可分为三类。一是国家级检测机构,如国家室内环境与室内环保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家用电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二是地方质检机构,如上海市环境保护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总站、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广东省微生物分析检测中心等;三是科研院所,如清华大学实验室等。据了解,目前市场上在售的正规企业的空净产品,其检测机构基本上都在上述范围内。
目前正在修订的GB/T18801-2008《空气净化器》国家标准预计将于今年年底发布实施。新国标对于当前空净市场的检测乱象打击力度究竟有多大,业界发出了不同的声音。美的空气净化器的一位负责人表示,新国标对固态、气态污染物的评价方法和适用面积、使用寿命、能效等指标进行了全方位的修订,将在一定程度上规范行业发展。但前述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坦言:“新国标的作用恐怕并不大。”据他透露,GB/T18801-2008《空气净化器》主要是由国家疾控中心制定的,当时参与起草的只有亚都、美的等少数企业;而在后来修订过程中,则主要是由家电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负责的,参与的企业多达几十个。“这就产生了监管难题。
一方面,2008版标准侧重的是卫生指标,新修订的标准则强调企业执行中的通用性;另一方面,参与的企业越多,对一些技术指标的确定就越困难,利益纠葛就越复杂,将直接导致目前空气净化器监督检力度仍然不够。”对于这一监管难题,宋广生建议,市场要进一步规范,一方面离不开主管部门对相关检测机构的监管,从源头杜绝虚假报告的产生,让浑水摸鱼的企业无处藏身;另一方面,也需要工商部门对企业进行监管。据他透露,目前北京市西城区工商局已经针对某些企业的虚假宣传开展了集中整治行动,有望在一定程度上净化市场。除了市场监督,消费者在选购时也要睁大眼睛,对不能提供合格检测报告的产品不能购买,这是对假冒伪劣产品最有效的打击。业界观点美的空气净化器相关负责人:提升产品的可感知可体验性由于市场空间大和行业规范性不足,目前空净行业存在一定的鱼龙混杂现象。
进入该市场的企业涉及行业广泛、专业技术和人才储备良莠不齐,都给行业发展带来了一定影响。从消费者角度看,空净产品和技术的可感知、可体验性不足,消费体验需要进一步引领和提升。现有的国家标准缺乏对净化器核心性能指标的清晰规范,因此亟待修订。相信随着国标的修订、消费意识的提升和行业的规范化发展,最终专业、优秀的厂商必然脱颖而出。
国家家用电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综合检验部部长鲁建国:发挥消费者的监督作用3月15日开始实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产品质量由经销商负责。因此经销商需要提供规范的空气净化器产品检测报告,消费者只是确认检测报告中产品型号和生产单位与所购产品一致即可,不能提供合格检测报告的产品不能购买。除了具体产品的检测报告,消费者在购买时还要特别关注使用说明与检测报告是否一致,杜绝检测报告移花接木的情况出现。万家乐空气净化器事业部总经理刘诗锋:不应盲目迷信“洋品牌”
当下空气净化器品牌、种类繁多,价格从几百元到几千元不等。很多消费者认为洋品牌净化功能好,逐渐走入了“价格越高越好”、“外国品牌更优秀”的误区。而一些不知名的小品牌又以非常低的价格抢生意,这使国产大品牌几乎成了“夹心饼干”。其实消费者在选购产品时应更理性一些,某些外资品牌的研发标准是按其所在国家的生活环境来定位的,很难有效解决中国空气污染问题。可以说,某些外资产品与国内一些只求获取高额利润的低规格产品充斥市场,把原本就不规范的市场搅得更乱。
声明: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仅供行业信息学习交流,并不代表我站观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及时与我司联系删除。若属本公司原创,未经允许,禁止转载。详见:免责声明
世博威国际展览公司北京总部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路69号财满街1-4-904 电话:+86-10-85785007 传真:+86-10-85841055
技术支持:世博威国际展览公司品牌推广部 CopyRight (c) 2018 www.sjexpo.cn All right rederved. 版权所有:北京世博威国际展览有限公司(北京总部)